着急外出打工,像自己的成绩虽然没能上本科,但也是自己那个村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了。可就算自己从小成绩优异,但是老师同学们无一感对自己亲近,他们可能觉得能从自己的身上闻出尸体味吧,就像自己对着小叔的感觉,敬而远之。
欢欢很喜欢这个不嫌弃自己的新舍友,什么掏心窝子的话直往外蹦:“赶尸并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神奇,没有摇铃,尸体也不会自己跟着走。是用着一个大麻袋装着尸体,在脖子上挂着一块回避的牌子,靠着双腿专挑没有生人的小路背着他们回家乡安葬。
我小叔赶尸,有时离家不远的话也是会回来住上一晚再走,做这份工作可辛苦了,常常凌晨四五点天还没亮,我小叔就喝了碗热粥,背着麻袋趁村里还没人,就顺着山里的小路出门,这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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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风好奇道:“那你的小叔为啥会去赶尸啊?是你们湘西人祖祖辈辈传下的手艺吗?”
欢欢闻言不禁笑出声:“照你这么说那山东的都会开挖掘机,河南全都偷井盖啦?”而后声音沉了一沉接着说道:“要是全村人都赶尸,我也不至于从小被孤立,一个伙伴都没有,只能对着蟑螂老鼠说话了。”
林林清风安慰她:“你现在不是有我了嘛,我跟你交朋友啊!我不嫌弃你,反而还觉得你很有故事呢!哪里像我,普普通通的出生普普通通的长大,然后按着人类的既定轨道普普通通的老去,然后在这个世界里一点一点的消失。”
气氛一时有些压抑呢,林清风没话找话说:“对了,你还没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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