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雷同举手投降,数个制服警察迅速跑了过来想摁倒他,可搞了半天愣是没搞定,看得众人是目瞪口呆。
“等等,你们抓错人了。”唯一幸存的猥琐组长跑过来解释道:“他不是歹徒,而是见义勇为的群众。”
雷同有种吐血的冲动,我他妈的还见义勇为,尼玛怎么不说见财起“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不管怎么说他抢劫犯的罪名算是洗清了。
“我可以走了吗?”雷同不想再多呆一分钟。
“还不行。”一个警官冷冷的说道:“你是目击证人得带回去做笔录。”
“姥姥,目击证人到处都是,干嘛找老子?难道是想抓个替死鬼交差?”当然这句话雷同没敢说出口,他是这样说的:“应该的,应该的,这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配合公务人员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原本以为还要费一番周折的警察听到这话,顿时怔住了。办案那么多年,他们哪见过这么明事理的市民,乐呵呵地把雷同带上了警车,直奔局子而去。
公安局,审讯室!
“性别?”一个警察问道。
&n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10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