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他当将军,他就当副手的马义,只是后来顾青霄留京任职,他却留在边陲,才断了这一层牵连,后来便是书信来往的多。
只是,顾青霄却一直以为他还留在军中的。
“你怎么会在这?”
只见马义咧嘴笑,用手中拐杖敲敲自己有点瘸的脚,道:
“打仗留下了病根,而且军功也够,不再是军户,就出来了。”
笑容很是开朗,没有一丝为自己的脚痛苦的痕迹。
顾青霄顺着他的动作看他的脚,愣了愣,神情便从惊喜变得难看。
虽然说打仗哪有不受伤,下了战场的士兵,哪一个不是带着一些永久性的病痛,可亲密的朋友如此,还是令人难受。
顾青霄道:
“确定不能治了吗?说不定……”
马义摇摇头,扬起笑,似毫不在乎:
“诶,哪来那么多废话呢……你别忘了,我以前可是跟过行脚大夫的,能不能治好,我自己最清楚。”
顿了顿,又说:
“而且现在这只脚也不影响我什么,我现在开着这茶亭,虽然你现在看着没什么生意,可到了中午,可热闹了,每天除了赚够自己的,还能存点钱,加上以前的饷钱,生活是没问题的。”
接着目光一转,溜到从一开始就看着他的顾易扬身上,仿佛第一次见到他似的:
“这是……哪位?”
自山溪后便一直赶路,也不愿意顾青霄背他的顾易扬,正累得很,听他开口时的声音,便确认了心中所想,而后不禁皱了眉,翻了翻白眼,道:
“与你何干?”
这态度别说非一般陌生人相见时应有的态度,就是顾易扬再看一个人不顺眼时,也未曾如此,倒让顾青霄诧异了。
可马义却没有丝毫惊讶,仿佛早有所料,咧咧嘴,突然撞了撞顾青霄的手肘,一如当年,神秘兮兮,却用所有人都听见的声音道:
“是嫂子对不对?”
顾青霄闻言,一张脸涨得红彤彤的,想辩解,却不知如何辩解起来,而看顾易扬,却发现他突然站了起来,往茶亭外走。
“诶诶?先生!”
顾青霄顾不得叙旧,马上追上去,只回首喊了一句:
“马义,这离我住的小镇很近,迟些时候我来找你!”
马义挥挥手,仍旧咧嘴笑,见他们消失在视线中,才吐吐舌头,低声喊:
“啧啧,青霄家的果然认出我来了……希望他别告诉他我曾经参与谋反的事,不然让青霄知道是我把他的先生捎上的,指不定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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