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从显下身濡湿一片,高高翘起的肉棍直将下袍都顶了起来,便狠狠的笑话了他几句。
兰从显是何等要面子的人,当即便发誓定不叫那郡王小瞧了去,可又苦于家里头约束的紧,自己又不愿上外头随意去寻人,这才耽搁了下来,到后头也便淡了心思。
这是又过了几月,他无意中在一酒馆里头瞧见了一身女装打扮的铭烟正卖唱,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小郡王近几日又迷上了另一个男子,铭烟这个被玩腻了的便被赶了出来,无处落脚之下才干起了卖唱的营生。
兰从显瞧着他着实可怜,又乍然想起这铭烟是小郡王用过的人,自然不用担心身上染着什么病,既如此他何妨不将他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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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当个书童在身边养着,家里头也不会起疑,二来又能纾解一番自己的心思。
这铭烟也是个聪明的,知道兰府虽不比郡王府富贵,可兰从显却是个知冷知热的,便也铁了心要跟随他,当夜更是施展浑身解数,直叫兰从显从脚指头尖儿爽到了头发丝儿,日后二人更是时常耳鬓厮磨,胡混在一起。
当下,听得兰从显这露骨又下流的话,铭烟便不自觉想起以前自己是如何被男子压在身下暴虐对待,后穴里头竟是一缩,不禁呻吟出声来,悄悄地回过头去,朝着身后的男子张望一眼。
“你这小骚货,还敢拿眼瞧我?快将屁眼撅起来,让爷瞧瞧流水儿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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