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斑斑的身体,再被野狼啃食了差不多面目全非了,恐怕早就死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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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一声惨叫,恐怕也是他最后留在世间的声音了。
晨风之所以来这里,而是想要杀一两只野狼回去炖肉吃。
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大自然不会给你准备一顿顿美餐,唯有靠自己的双手,去尽可能地掠夺一切可以吃的食物。
一头老虎不足以支撑他们一行数十人吃一辈子,最多一个礼拜的时间就得重新寻找食物。
而如果有野狼肉的话,又能够持续一段日子,这才是晨风来这里的主要目的。
“嗷!”
野狼又开始纷纷嚎叫起来,看样子是在聚集狼群过来享用食物了。
在所有动物中,狼群是最齐心团结的一个野兽种族,他们群居生活,群居战斗,来捍卫自己的同伴和领地。
很快,这块明显属于野狼领地的平旷地带,慢慢聚集了十三只野狼。
晨风注意到,有一只特别的高大雄壮,只不过那冰冷的眼眸下,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估计是与凶猛地动物战斗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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