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时,曾住的连排别墅。
住在他隔壁的是越锦云,一个温和的、成绩优异的大学生。
越锦云喜欢躺在自家院子里那个的躺椅上,头顶有茂密的树藤荫蔽。阳光会透过缝隙点点洒在他午睡时的脸上,随着躺椅微微晃动。
当他厌烦同龄人的追捧与无趣的玩乐,便会翻过那道爬满绿藤的灰色围墙,像玩乡野跑酷游戏一般,从墙上跳下来,轻巧地跳到空调外机,又走猫步一般躲过障碍物,站在躺椅前的木桌上,居高临下地好奇观察他。
伸出脚在越锦云的裆部用鞋尖乱拨,愉快地感觉到它在自己脚下慢慢由柔软变得硬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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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踝处戴的红绳的铃铛在稀散的阳光下闪着金光,越锦云宽厚干燥的手握上他的脚踝,用他熟悉的眼神代替嘴唇吻过他修长的跟腱。
越锦云一直很白,当他的手完全握住他的脚踝,白玉捣入蜂蜜。
他是一个成熟的年长者,会包容郦启一切恶作剧般的挑逗,也会在郦启狡猾地逃跑时坦然将他放走举起双手,只是用他温柔的,无奈的,纵容的神情看他。
郦启一直觉得他在越锦云这里可以永远当一个无所顾虑的小孩。
但也许他一直只是越锦云无聊时逗乐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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