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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吐出一口气,下压的眉毛显出他的疑惑。他用手指敲击桌面,与钟表指针的走动声重合。
在寂静的屋中,压抑又凝重。
“很奇怪。”弗洛姆说:“太奇怪了。”他站起身,在屋内来回走动。
阿契恩看着他壮硕的身躯,在眼前晃来晃去,下意识地揉着手肘。
“阿契恩。我一直认为凶手杀人取走内脏,是为了某个目的,一个出乎意料的目的。”弗洛姆停下脚步,转过头,褐色的小眼睛盯着阿契恩:“但是他怎么会做出这种突然的举动。”
“这不符合他的意图。”握拳敲击掌心,他重复说:“是的,这不符合他的意图。”
弗洛姆想:假如我是凶手,不!我就是凶手。我杀了人,放肆,大胆,毫无顾忌地挖出内脏带走。我为了内心某个秘密,原因,做出这个举动。
我不在乎有没有发现我的行踪,我已经杀死三个人了。而那位愚蠢的警长,直到现在都一无所获。
所以,我要留下点什么嘲笑他,对了,要用精液,用男人的精液,狠狠地嘲讽他是个无用的老男人!
不!我才不在乎,我有自己的意图。我根本不在意警长,甚至被抓住也无所谓。我只做一件事,杀人!挖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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