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避免产生冤假错案,而且这个机会足足有三次。
到了南宋,这个机会被增加到五次不说,还有一个犯人前前后后喊了十次冤枉,结果这案子还真就重审了十回,直到最后把官司打到宋孝宗面前,由宋孝宗亲自审理并免除其死罪才算结束。
同理,包拯想在开封府的大堂上用铡刀铡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一,他是预备的皇太子,准备接任皇帝了,因为当时大宋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开封府尹要由未来接任皇帝的太子兼任。
第二,犯人没喊冤,因为犯人一旦喊冤,什么样儿的铡刀都得停下,把案子发回重审,哪怕是皇帝御赐的铡刀也不行,而且包拯还必须回避。
这是大宋的仁政,领先了整个世界上千年的仁政。
但是很显然,蔡攸没能享受到这种仁政,原本应该有三次的喊冤机会是一次都没有用上,或者蔡攸用了,但是没起到什么鸟用……
而且就算是蔡攸从容赴死,从一开始到人头落地都没喊冤,这昏君显然也没让亲戚收尸,后来更是连口棺材都没给……
“蔡相节哀。”
童贯眼看着蔡京这都没被气死,心下也是佩服蔡京的心态,然后又想办法再添了一把火:“除了令公子基本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