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有小儿女的自然要伺应他。不过除吃好奶时,都是用布束着,放在一旁,有时放在沙土布袋里。到四五岁时,就全不管了;七八岁时,便要帮大人工作了。农妇管田地以外的一切农家事务,除造自己的衣食之外,还有晒菜、磨面、喂猪等等职务。’纺线、织粗布、缫丝、编帽辫,都是整日彻夜的工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 ')('\n
第6章 外婆的乡下 (第2/2页)
傅斯年写的肯定是真实的。但是,应该指出,这应该是农忙时的景象,或者是最忙时的景象。因为,有过农村生活经历的人会知道的,在靠天吃饭,靠人力和畜力的条件下。有些时候,必须抢时间,比如麦收。麦子不熟不能收割,一旦熟了就必须要尽快收割,否则麦粒就会脱落。
山东人为什么习惯于吃煎饼,因为主要煎饼能很长时间不坏。农忙的时候,没有时间做饭(收割的时候,要男女老少齐上阵)。煎饼可以提前做好。供农忙时吃。
如果每天都劳作二十多个小时,谁能受得了?
不可能有大量的劳动力储备应对这样农忙的情况,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在小生产的情况下是无法避免的。可能,出路只能是实现农业机械化。
但是,在小生产的条件下,农民是很辛苦的,这肯定是事实。
傅斯年在《山东底一部分的农民状况大略记》一文中,字里行间表达了对辛苦劳作的农民的同情,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学子,能够对劳动群众有这样一份感情,是很难得可贵的。
在傅斯年的那个年代,很多的有知识的人,是看不起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的。而傅斯民做为一个世家子弟,能够对辛苦劳做的农民,给予如此的关注,这是更为可贵的。
他在文章中还写道:“农民的家庭就是他的一切生活品的制造场,如鞋、帽、染衣、弹棉、织、纺、编筐、制咸菜,甚至油酱酒醋都皆不取给于家外。所以农民的生活时常一身兼备农工商,行贾,是极不分工的生活。”
傅斯年在文章中认为:几千年来,农民的这种自给自足的个体经济养成了农民的愚昧、保守,是造成社会进步缓慢的重要原因。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傅斯年还只是一个二十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