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两下踹开黄狗,立刻伸手捞起桶里烂糊的饭菜,直往嘴里送。两只黄狗嘶吼立刻扑到我的身上,其中一只狠狠地咬住了我的手臂。我吃疼地在地上打滚,血腥味浓烈地弥漫开。
两只大黄狗咬住我的衣领将我拖得老远,又晃着尾巴伏在木桶边享受一顿饱餐。我双眼紧盯那盛有饭菜的木桶,慢慢地挪动身子,爬了过去。手臂上的鲜血一缕蹭过地面,“该死的畜生!”我咬牙骂道,脱口而出之时方觉可笑。这分明说的是自己。
我没爬多远,面前便出现一双黑色锦靴。“你就是墨笑?”一阵清幽的嗓音传来。我抬起头,日暮黄昏时的红霞晕染天际,亦将眼前的黑衣男子衬得神秘。
“墨笑”,这是多遥远的名字,却是一个甩不掉的梦魇,纠缠我一辈子!“我不认识你!”我冷声着,慢慢爬过他的脚边。
“既然你喜欢与狗争食,不如就成为我的狗!你为我效忠,我保你衣食无忧!”黑衣男子拎起我的衣领,将我扔在马上。而我已无任何力气挣扎,任他将我带走。此刻,谁给我施舍一口饭吃,便是我的再世父母。在地狱呆久了,哪怕是出卖灵魂,也想要重回人间。
自此,我成了“主公”手下最为忠心的狗。后来我才知道他会救我,只是为了我的医术。作为狗,我比那些拴在门前的要自由得多。我可以选择将医庐安在溯阳以北的阳山,可以从主公那里得到花不完的银子。唯一的限制,便是主公一旦下达命令,即便赴汤蹈火,也必须完成。
阳山,是个隐蔽的地方。没多久我便发现,穿过我医庐后的小树林,那里还有一闲云野鹤的隐居之地。正是武林中大名鼎鼎,制作人皮面具的巧手之人,香山客。传言他出手的人皮面具数量稀少,价格昂贵。我曾去拜访他,他竟然知道我“玉面仙”的名号,于是渐渐地我俩把酒言欢,成为酒友。主公似是知晓此事,却也不干涉我交友。在他看来,非敌即友。
我跟随主公多年,却没有多少事情是需我派上用处的。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主公另有一名走狗,名叫玉箫!玉箫表面上是烟醉楼里的乐师,却是主公打算安插在神乐阁的眼线。我不敢深究主公的身份,也不知主公与神乐阁有何深仇大恨,只是在我十五岁那年,才明白了这一切。
“主公,原来这一切是这么回事。”我沉吟道,听了这一切的计划心中五味杂陈。原来恩怨情仇,如此纠葛。可心下又不由佩服主公这天衣无缝的计谋。
“墨笑,你跟随我也有一年了,我看得出你忠心不二。”他一双锐利的眼眸看得我透不过气。“我要你发誓!此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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