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看上,就能换得我和弟弟衣食无忧。那日我带着弟弟进京,别说没见着大世子,才知道老王爷都给斩了,老王爷身份高贵,朝廷里总会有人不忍他暴灰荒野,想来这人也定是身份高贵的,如果碰上了,没准是个机缘。”
云清明诧道,“你还真是不要命了!”
我柔声道,“这不是遇见你了么。”
云清明微窘。
见他入套,我也暗自松了口气,“现在想想也挺后怕的,当时还豁出了去了,打算每天去捡一点,多捡几日,谁知道第一晚就给你撞见了。你瞧瞧,你的剑划了我的脖子,现在还有没好利索呢。”
我说到兴起,索性摘下狐皮围脖露出脖子,结果看到云清明神色一变,脸上竟浮上一阵红晕,这才想起,这脖子上不止剑疤,还有大美人啃过的牙印呢!
我这人,一激动就忘本。怎么一见他就沉不住气,好好地气氛又弄尴尬了。
回到水月阁,我还一路自责,
接过迎出门的不是欢儿,而是狼崽子。
“我以为你都把我给忘了。”绮世子弟凭兄贵,重新锦衣玉带,头上也套上了小小金冠,本来压抑的贵气毫不掩饰地散逸而出,我忙将他抱起来,赶走屋里的丫头们,嚷嚷着发寒,顺手将大门一关。
“我还真把你给忘了。”
我捏住他的鼻子,“要死的小人儿这会儿就活蹦乱跳了?”
绮世子躲开我的手,冷冷道,“那御医根本没给我看病,进屋就告诉我别装了,你哥哥正受云王宠呢。”
我脸颊一热,“这云王府的人还把你我当兄弟,就还没识破,你不要得意忘形,要记得自己的身份。稍有差池,咱俩山没靠上,还都得死。”
绮世子眼圈一红,“不用你提醒,我知道这不是我家!”
我叹了口气,将他搂在怀里。
小崽子冷静了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