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库尔莎坐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有件事,你务必告诉你姐姐或史密斯。”
尼古拉斯·萨默斯在霍格沃茨的最后一场比赛就在今日。
队里的所有人都万分感慨,但尼古拉斯和往常一样淡定。他在赫奇帕奇队里待了六年,经历两任队长,几乎从未失手过。他从不否认自己天赋异禀,也从不回避“不败传奇”这一尊号,该得瑟的时候他得瑟,因为太狂而发挥失常这种事情根本没有在他身上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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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斯把他百战百胜的原因归结于自己异于常人的淡定。他不是那种冷情冷性的人,或许是他的神经实在太粗了——丢了东西时,他不伤心也不去找;考砸时,瞥一眼试卷就抛之脑后;被教授骂时,眨眨眼睛就全部忘光。他很难被打动,也很难生气。木头脑袋用来形容他是最合适不过。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好事,但在打魁地奇的时候,这却是一件彻彻底底的好事。平日里,尼古拉斯被描述为毛糙,在球场上却成了沉得住气,心太大成了不拘泥于输赢……长此以往,尼古拉斯当然有了打魁地奇的热情,再加上他那双纯天然望远镜一样的眼睛,百战百胜便是自然而然的事。
尼古拉斯不知道的是,像他这样出身的人,能在霍格沃茨得到所有人的敬重,实乃一大奇迹。
这会儿,尼古拉斯抱着自己的扫帚站在球员休息室的角落里闭目养神,这已经是他六年来养成的习惯。
休息室比往常更热闹一些,因为这是所向披靡的本届赫奇帕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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