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一招火球术,就是从火堆里把火元素吸取出来,然后将火球发射出去。至于威力,一米远的距离,还是能够烧死一只老鼠的,如果超过三米,那么它只能做到勉强能够引燃蜡烛。
阿加斯一边清洗自己的身体一边盘算起霍尔夫的日程。明天是星期三,霍尔夫学习文法的日子。就算霍尔夫犯错,他也不会挨鞭子,最多是被罚抄写。
想到这他稳下心神,擦干净身体,收拾好自己之后,竟还满意的笑了笑,虽然沦为人奴,虽然被霍尔夫虐待,但不得不说,这样的日子仍然要比前面的几年好多了,至少他有地方睡觉,有水喝甚至还能洗个冷水澡,运气好的话还能吃饱。
阿加斯躺回床上,准备冥想。这些年来,他一直坚持冥想,但依然还是初级学徒。他怀疑这一切都是脚指上的指环在搞鬼,但又觉得不太可能。
毕竟那可是他的母亲留给他的,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破旧且毫不起眼。最初阿加斯是把它挂在脖子上的,但他成了奴隶以后,就把它戴在脚趾上了,有鞋子掩饰,就不至于被人抢走。
可以说它是一枚神奇的指环,因为它看上去十分坚硬,但实际上却很轻便,甚至柔软。不管戴在哪根脚趾上,它总是刚刚好。收拾好心情,阿加斯逐渐入定,将无形的原力和自己的呼吸形成一个循环。
如果原力是可视的,阿加斯一定会发现,整个房间都充斥着原力,它仿佛使于虚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此刻随着阿加斯的冥想,大量的原力向他的身体聚集,但他的身体只吸收到极少的一部分。
那是一阵阵微不可查的涌动,它吞食着靠拢过来的原力,它无法满足,它如饥似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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