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txt_17">万元户都是要大张旗鼓宣传的富甲一方,有几个人能买得起这种房?
哪里去找几百个万元户?
哪怕有人提出过分期付款的思路,不按月还贷怎么办。
连工商银行都刚建立,建设银行还没影子的时代,大家对银行的认知还仅仅是个储蓄所。
压根儿没有征信系统的概念。
更何况卖房这种事儿才刚刚展开,要是贷款买房不还贷就把人从家里撵出去?
八几年大家都觉得做不出这种事儿,估计要被老百姓骂死,属于犯严重的错误。
而且已经预付的款项又怎么办。
所以真正执行起来很麻烦。
他们都给市领导汇报过。
反而是让卫东顺口给电话里解释,他是作为企业建房以后卖给员工,那就是从工资里面扣。
就不存在不还贷的问题了。
大家都很兴奋。
但也有转不过弯儿来的:“可这现在修出来的房子不是企业建的啊?”
让卫东无语:“就不能让企业先买了再卖给员工,或者企业就是这个贷款的担保人,由企业代收还贷款吗?”
众人连忙鼓掌:“这来自港台的经验就是好用!”
这特么是智商好不好!
然后又开始相互挠头该让哪家企业来冒这个风险,因为如果以后政策变了,或者试验之后没选这个方案,甚至否定了这种房产私有化的思路,揩屁股很难的。
建筑公司说自家工人没这么强的购买力,首付款好歹要一两千吧,拿不出来,而且哪怕十年十五年分期,每个月也要五六十块,不吃不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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