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从80年有政策之后,全国各地都纷纷陆续成立。
但那时候叫合作建房合同,就只能是单位委托地产公司找建筑公司来修。
有点类似厂家做广告,只能找广告代理公司来拍摄制作最后去电视台播放。
增加中间这个环节,为的是保证不出问题。
在计划经济下,这个设置有点像脱了裤子放屁,纯属多余,普通老百姓看不懂非要设置这个中间环节,其实就是为了防备无奸不商的资本家打通全过程为所欲为。
就像让卫东他们迅速跳过广告代理公司,想方设法搞定广告公司的制作能力,获得代理公司的资质,就能直接面对电视台投放。
房地产公司这张资质肯定超级牛逼,后世的人都知道。
但这会儿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公司,都不知道自己能干嘛。
因为没单位找他们合作建房,就没活儿干。
个人是没资格提出合作建房,国营单位这会儿断了兜底包养自顾不暇,刚萌芽的民营企业,还没到有钱建房的地步。
至于自己建了卖,在商品房没启动市场前绝对想都没想过。
谁敢买卖房产?
好了,现在江州开启的是,外商港商来江州投资,委托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意向协议是三十亿!
让卫东都不知道市里面是如何绞尽脑汁,才尽可能规避限制,给这全国第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找到个还算合理的擦边球。
不是港商自己来投资建房,而是港资给钱,委托民营房地产公司立项,交给建筑公司开工。
顿时让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公司都炸锅,还能这么干吗?
我只要能找到外资、港台投资或者纯粹就是本地资金,就能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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