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页面可以无限叠加啊!
如果只是广告宣传单,叠起来肯定就违规了,但这会儿没有广告法,也没人管。
非得较真可以算是非法出版物。
可这玩意儿是真有《便民指南》的广告增刊手续,那就名正言顺了。
之前想着一个月出一版。
结果一周之后就收集了五十多家产品信息出第二版,最小的就名片那么大,一千块。
有个卖电视的厂家,非常胆大的要了个两万块的左右两边整版,就问震撼不。
如果说之前报纸想打广告,还受到诸多限制,因为各方都认为报纸是文化宣传的阵地,不能红旗落地。
现在直接绕开报纸出彩印宣传单,而且的确是《便民指南》没有半点其他文字内容。
目的就是为了经济开放商品流通,不能说这是坏事,让红旗落地吧。
第三期就两百多种商品了!
因为凡是之前登过广告的,都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迅速把自己的商品信息,用漂亮直观的形象传递给全国。
甚至做一期就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全国各地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店、进货销售方,谁拿了这种精美画面的铜版纸印刷,都舍不得扔。
而且擦屁股又嫌硬还滑,包东西都不方便,最适合贴墙上当海报好看。
十二月下旬的第三期已经印到五万份!众所周知,大型印刷机械是印得越多,单价就越便宜。
而实际上这种广告宣传册,是散发越多,广告价值就越高,吸引的厂家也越多。
所以两百多种商品收了四十多万的广告费用。
印刷成本才二十来万,算是帮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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