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逃生口,争先恐后的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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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没有多说什么,扯下了腰间的皮带狠狠甩在言莺语的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痕迹,疼痛如急雨,疯狂穿梭,只为了进入言莺语肉体的神经。
它们钻进了腰间,钻进了大腿,钻进了肩膀,钻进脸上,留下红紫的旗帜充当它们胜利的勋章。
言莺语没有吭声,再疼她也不会吭声的,因为她知道,她越叫李雨笙只会越兴奋,这种恶人是这样的,把疼痛予以他人后,看到他人的哀嚎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胜利。这种恶人是这样的,只能在这个时候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
言莺语其实挺想哭的,五岁到十九岁,她过着这样的日子,到了言家后她也未拥有自己想要的,她没有得到过爱,也没有享受过美好,甚至阳光打在别人身上是温暖,打在自己身上却是刺痛。
她真的很想活着,而且是精彩的活着,但显然这个愿望有些太难以实现了,太强人所难了。所以她那时才懦弱的自杀,只奢望能逃离。
李雨笙打累了把皮带往她脑袋上一摔才算解气,又拎起她的脖子把她丢到了田坎:“照常分量,没干完别吃饭。”
言莺语自暴自弃的躺在地上歇了一会,感觉没那么疼了才爬起身。她要不要逃呢?村里人都是一伙的啊,她逃去哪里?逃去奈何桥呗。
她经过一次懦弱的自杀后想开了,她才不要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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