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对他的印象。
“呵,你来得真不是时候。”他的嗓音很好听,像拉响了大提琴一样,“我正在练刀法。”
“那关我什么事?”正想往前走,又是一抹金色飞过来,我连忙蹲到地上,这把刀巧妙地避开了我的身子,插入后面的柱子,“你!”
“我说过你来的不是时候。”
我正欲说些什么,后面突然传来他的声音:“清,让他走吧。”
那个男子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直起身来收回刀子向刚才那个华丽的房间走去,路过我的时候,没有给我一个眼神,不屑看我的样子,他的身上总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
管他呢,我很讨厌他,也讨厌这个银发的男子。
我和他是在一场拍卖会上认识的,当时我们同时看中一个拍卖品,我和他互相比高价,最终我败了,因为他出的价太高,我细细一想,为了这种东西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值得。不想拍卖会散后,他竟然走过来要把这件拍品送给我,我当然不收,可他执意要送我,说什么可以做个朋友,我也不好意思推辞了,只好收下,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若干年前就预谋好的。
他借这个为由,让我请他吃饭,陪他出去玩,甚至在雨夜的时候还要收留这个家伙一晚。记得一个雨夜,半夜他突然跑到我的房间,扯开被子要和我睡,说什么害怕打雷,看着他的一头银发还有那比女孩还漂亮的面孔,不禁于心不忍,就让他和我睡了。迷迷糊糊中觉得唇上湿湿的,睁眼一看,几缕银丝刚刚飘过,我惊了,去推他问他干什么了,他却不理我,睡得很死,第二天再问他,他说不记得了,我也不好再问。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家伙是只禽兽。昨天我来到C市出差,听说他也在这个城市,便给他打了个电话,开玩笑问他要不要请我吃顿饭。不想他真的答应了,把我灌醉后又以不知道我住的宾馆在哪里的理由为名把我拖到那个华丽的房间,迷糊中,我觉得下身有点疼,今早酒醒,回想一夜,发现了个悲惨的事实——我被强了。
“呸。”想到这里,不禁一阵反胃,我一直觉得当男人是最安全的,怎么现在还不如女人?因为是男人,所以没有女子的那些所谓贞操观念,就当昨天被狗咬了。
回到宾馆,腰还是很疼,手机在桌子上猛震,我不耐烦地查看来电显示,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
“喂,你好,我是甄凡。”
“凡,我是……”
“啪。”立刻挂掉电话,之后把它扔到床的角落。那个混蛋还有脸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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