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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
高山是几人中最利索的一个,上前一步,摸了摸骆驼身上绑着的布包:“小公子,东西都备齐了吗?”
偏偏暗自对这人多了一份赞赏,点头道:“放心。”
“那就出发吧。”高山招呼另外几人上骆驼。
偏偏早已一跃而起,落在骆驼上,披风随风翻飞,如同疾鸿。驼铃声声,渐渐远去。驼铃是为了确保驼队之间互相联系。但这一片沙漠中劫匪众多,一般商队是不在骆驼上系驼铃的,避免引起劫匪的注意。偏偏之所以特意买了驼铃系上,当然是为了给轩辕招尧传达信息。
大山在最前带路,首先去沙尘暴席卷的地方。偏偏在中间,高山、大壮和三湖三人分别在偏偏左侧,右侧和后方,并非为了保护偏偏,而是为了随时汪意四面是否有动静或者火光,每当行进大约两里,四人便高呼“轩辕公子”。
只要有领队,一般来讲,后面的骆驼便会跟着奔跑,偏偏并未特意驱使,而是再次拿出横笛,放到唇边。飘渺动听的笛声悠扬地响起,在夜空下空旷的沙漠上越发显得清晰而悦耳。
大山四人均是一愣,想必是很少听到这般的笛声,但随即回神,继续关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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