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举世瞩目的汇乐集团公司与旌阳市钻采设备厂经济合同纠纷一案在旌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开庭审理。
原告席上,坐着旌阳市钻采设备厂陈董事长和该公司的法律顾问王律师,汇乐集团公司总经理卓娅,旌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坐到被告席上。
大厅里坐着双方部分员工代表,旌阳市的各大报社、电视台和网络媒体,以及原告支持者杜强、杜剑锋和许辉,被告支持者杨俊,庄欧颖,朱琳等人。
电视台和过大媒体正用长枪短炮的摄影器材对准审判席上的法官、辩护人和原、被告双方。
这种阵势如此庞大,旌阳市前所未有,不得不归功于朱琳在旌阳市的活动能力。
上午九点半,法官宣布庭审开始。
首先,由双方律师进行辩护。
原告王律师拿着双方的经济合同,对被告汇乐集团公司进行指控,要求被告汇乐集团公司支付十亿元合同款,以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十二亿元。
被告赵律师就此合同纠纷进行辩护时,说:“按照经济合同法,汇乐集团公司支付钻采设备厂的合同款和违约金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起经济合同官司,是有人暗中指使,蓄意设计和制造的一起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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