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吃饱喝足又经历过一场欢爱,有些昏沉。
殷承煜把林之卿抱在怀里,两人紧紧搂着相拥而眠,令半梦半醒中的林之卿恍惚回到师尊的怀抱,被珍而重之地抱着的滋味实在太好,让他不由地要忽视那人曾经施加给他的痛苦,只余温暖入骨的疼爱。
如殷承煜所说,两人停留在兰州城大半个月,身上伤养好七七八八,也没有白衣教来打扰,殷承煜对他殷殷如君子,连擦洗等接触也都规规矩矩不越雷池一步。
如此一来林之卿也省了提心吊胆,安然若素地享受着殷承煜的殷勤,伤好得更快。
等到血痂都开始掉,林之卿闲的要长毛,无聊地揪着掉下来的皮。
殷承煜才进门,看到林之卿的举动,脸色一变,喝到:“你做什么?”
林之卿懒洋洋地把一块接下来,摆在桌上:“帮他们掉下来。”
“这样会留疤!”殷承煜拧着眉头,抓住他的手,看身上已经被揭开的皮肉呈现出泛白的肉粉色,痛惜道:“你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让你不留疤,你这样会毁了我的心血!”
林之卿满不在乎道:“男人没有疤,算什么男人?”他自嘲一笑:“哦,对,你从来不把我当男人。”
殷承煜握着的手紧了紧,把盛药膏的小瓶子丢到他身上:“自己擦,我们明早就走。”
“去哪里?”林之卿坐起身。
殷承煜把两人的随身衣物打个包裹:“治病。”
林之卿道:“我死了不是更合你意?”
殷承煜似乎有些无奈道:“闭嘴!”
林之卿意犹未尽地闭住嘴巴,百无聊赖地歪着看殷承煜手脚麻利地收拾,不知为何心里有些怪怪的。
这人挺有做主妇的潜质。
在冒出这个念头时,林之卿连忙打住不敢继续想下去,嘴角却是悄悄弯起一个角度。
羞耻
结算完房钱,殷承煜领着林之卿出了客栈门,一个人便笑吟吟地迎上来,俯身拱手道:“主子。”
只见他浅杏色春衫,眉目如画,清俊可人,正是许久不见的荆衣。
林之卿乍一见他,喜形于色。在谷中时荆衣与他走的甚近,虽然他城府颇深,但实在是一个令人感觉十分舒服的人,林之卿对他很有好感。
荆衣早就听说林之卿跟在殷承煜身边,并不惊讶,笑道:“林公子,好久不见。”
林之卿忙回礼道:“是啊……”他心想此时此景见着他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便不客气地道:“能见到你,我高兴的很。”
荆衣点点头,接下殷承煜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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