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承煜拿着那个温热的饼子,却没来由地有点儿心酸。
林之卿舔了舔指头上的芝麻,殷承煜只看一眼,就顿时有了食欲。
饱暖思淫欲,真真一点也不错。
他自嘲地低了低头,但眼角的余光是一点儿也不放过林之卿的动作。
只见他把湿透的靴子脱下来放在火堆旁,解开袜带,一双同样是生了许多冻疮的脚小心地挪到鞋子旁。
殷承煜的喉头,就随着他脚趾的蜷缩,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下一刻就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
要是还像从前那样,林之卿养的丰润细嫩,一双脚也是干净纤细的话,他动了心思也算正常,此时他的脚干瘦粗糙,脚背上青筋暴起,更不用提冻得青紫相间的皮肤,没有一处能让人养眼,那他怎么会无端地被这双脚吸引了。
心里一面鄙视着他的想法,一面又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脚慢慢地舒展,相互揉搓,就着眼前之春色,那剩下的一个饼子也很快吃了个精光。
林之卿正揉开身上的关节,不经意一打眼,殷承煜那掩藏在乱发下的目光,就让他警钟大响,连忙穿上了袜子,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殷承煜有点害臊,但又觉得自己这样是委屈了,忍不住辩解道:“你的脚冻伤了,不如干脆烫一下,比这样烤火要好一些。”
林之卿系着带子,慢慢道:“我用这锅子烫脚,然后再烧水,你喝?”
殷承煜摸了摸下巴,似是认真思考过了,才说道:“未尝不可。”
林之卿早就领教过这个人的厚颜无耻,只是冷冷一笑,径自穿好袜子,把火堆往床边挪了挪,掩住了火苗,然后把空出来的地上铺了一层稻草,指了指道:“你睡这里。”自己则和衣躺在床上。
殷承煜轻叹一口气,站在黑暗中看了他许久,认命地躺在地上浅浅睡了。
次日临走时,林之卿把生火的痕迹都抹掉,从背囊中拿出一吊钱放在床上,两人这才乘着蒙蒙天亮再次赶路。
路过小镇时,林之卿自己进了城,抓了一些金疮药回来。
殷承煜就在车里呲牙咧嘴地自己换药。
林之卿任他自生自灭,自己则趁这个功夫把整个镇子转了一圈,微带失望地回来。
南阳一别,他与鸡鸣狗盗就失了联系。一开始还能依靠他们留下的暗号得到点消息,可等他从梁府出来,两边就彻底没了信。
他沿途也在乡村城镇上仔细搜索,都没有消息,只能留下自己的记号,希冀其余人看到了能再次联系上。
而卓琅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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