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髓跟着他一起住着,百无聊赖,不过更害怕这个与往昔判若两人的齐逢润,不敢去惊扰他,有时候也有些心疼,看他夜里发呆的时候,就出去找壶酒,默默端给他。
夏夜的晴空,看上去莫名的空洞,点点星光,在四下通明的灯火的反衬之下,显得格外惨淡。夜风不停地从窗边吹过,本来应该让人平心静气,奈何这声色之地,喧哗笑闹彻夜不休,生生吵得人不得安宁。齐逢润耐住性子喝着酒,可惜那酒也是出奇的寡淡,不论怎么喝,都没有一点醉意,在天亮之前,似乎已经熬过了无穷无尽的时间。而次日清晨,太阳刚升起,老板就醉眼朦胧地过来收钱,就此又开始了一天。
齐逢润绝不是小器的人,为了寻找杜雨时可以计代价,不过他的银子并不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耗尽心机一分一毫地赚回来的,这每日一次的庞大支出让他渐渐招架不住了,也越加沮丧起来,若是这一次还找不到杜雨时,那就干脆疯掉好了,从此对周遭对过往一无所知,一了百了。
十天,他像过了十年。每一时每一刻他都觉得,等到这次从这里离开之后,这一辈子都不想再来这种地方了,他受够了。幸好还是有那么一点事情可供消磨时光,其间墨蝉来过两次,每次都是独自前来,进了铺子,要么算帐,要么训人,忙碌得很。齐逢润瞪大眼睛细看,也没看出什么不寻常。
到第十五日,手头的银子已经开始吃紧了。齐逢润坐在窗边,一边啃西瓜,一边盘算着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突然一辆马车慢腾腾地从眼皮子底下驶了过去。大清早的,街上人都很少,莫要说马车了,而这马车窄窄破破的粗布车篷在这纸醉金迷的金桥街上更是扎眼。齐逢润一下子警惕起来,眼看着那马车一路行到牡丹园门口停下。车帘一晃,一个女子从车上跳了下来,正是墨蝉。墨蝉随手拍拍裙子边上沾到的灰尘,又回身从车上扶出一个身形细瘦的男人来。这男人就算化成了灰,齐逢润也认得。
第 137 章
过后,齐逢润也曾琢磨过,为什么当时能够在短短一瞬就立刻认出杜雨时?他的穿着打扮完全不同了,远远的脸也看不清,怎么自己一见到那身形就能认出来呢?这差不多就跟在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杜雨时是同一个问题。不仅仅是那张脸,而是那种举止、那种应对、那种态度,揉合在一块儿,形成了杜雨时这个人的印象。那仿佛不是用看,而是用闻,或者说用什么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触角,只要那个人在那里,一下子就能感觉到。之所以喜欢那个人,是因为那个人就自己喜欢的样子。也许他不出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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