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总结自百度百科。
2001年,贺然九岁,上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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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贺然的班主任和李双梅说,你家孩子像是有多动症,浑身使不完的精力,全用在课堂上和老师作对了。一般对这样的孩子我们有两个建议,一呢,家长回家投入更多的精力管教一下,因为老师不是他一个人的老师,还要管全班其他的同学;二呢,带孩子去学一项体育运动,说不定以后能走职业运动员这条路,也算没有埋没天分。
2001年,贺然还没有施念个子高。身高不能封印他骨子里的皮,走在院子里连狗都躲着他。
他第一次被带去见教练,教练没来前,他用脚踹篮球。这种皮孩子教练见多了,但是例行公事,还是问他,说说你为什么来打球?这个身高不到一米四,瘦猴儿一样的小男孩站直了,指着场上的师兄们,眉毛吊着摆出混混样,狂的不行:“他们都是no,而我,会告诉你篮球的正确答案。”
答案,theanswer,是艾弗森的绰号。
教练当然懂他在自比艾弗森,卡着计时器,眼皮都不抬:来,篮球的正确答案,先围着操场跑十圈。
自此,贺然的青春被分成了两半,一半是篮球,一半是施念。无论是训练、比赛、还是和兄弟们打野球,他每进一个球,两分,三分,打板进,空刷进,远距离,篮下狗进……他都会在心里默念:这球送给施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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