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小用活食喂养,常年饥饿状态,连喂养它们的人投食,也要从高处扔下去,不敢靠近笼子。
饿上几天,从笼子里放出来后,跑动的活物见什么撕咬什么,穷追不舍,不死不休,那恩客就曾经被咬去了一块后腿肉,咬着牙爬上树,才勉强躲过一劫,最后一群人合力,才把那些吃撑了尸体的狼犬杀光。
乐云后颈的汗毛簌簌立起,心念电转间,佯装愤怒,拎起正要去提的绣鞋,就照着身后的山奴劈头盖脸的打:“你个天杀的狗奴隶!竟敢踩本郡主的脚!”
山奴被打的楞模楞眼,但他连躲都不躲,由着乐云的鞋底子在他身上到处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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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官兵本来就没耐性,见乐云撒泼,还自称本郡主,登时恶从心起,一脚蹬在乐云的腰上,将她蹬趴在地。
乐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侧腰上结结实实的一脚,火辣辣的阻滞了下她的动作,她咬着牙蹲在地上穿上鞋子,却没站起身,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这狼犬弄来肯定是要放的,这黑灯瞎火,等会放出来,谁离得近谁先死。
山奴一见官兵打乐云,登时眼睛都红了,气势汹汹的朝前倾身,竟是要趁乱收拾了这官兵,乐云一见他牤牛劲儿又上来了,只好原地滚了一圈,及时抱住了山奴的大腿。
学那上一世青楼里的老鸨跟赖账的客人撒泼招数,又捶又打哭叫连声,顺便扯着山奴的腿,把人朝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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