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缓,是她为了偷懒练草书养成的运笔习惯,写的字超过二十个就开始连笔变潦草。
他捏着那本登记册,在凛凛寒冬笑得春光满面,第二天特意把自己收拾得光鲜,掐着点候在门卫室堵人。
付宜松最终还是上了他的贼车,她向来是个“不好吧不好吧……那也行”的人,对他的敌意有一半源于愧疚,践踏真心不至于让她惭愧,但践踏真心并被狠狠戳破就能让她虚张声势地破防。
她用眼角余光打量身旁人,他打扮得极为SaO包堪b走秀,眉钉、耳骨钉都钻光闪闪,脖子上挂了个银质项链,搭在方向盘的五指有三指都卡着戒指。
付宜松就喜欢在心底贱兮兮地锐评所有人:分手五六年,归来还是个二流子。
但脸依然是好看的。
他心情大好,时不时偏头瞧她:“有听我的新歌么?”
自恋Si了,她小小翻个白眼:“对花瓶不感兴趣。”
“夸我好看啊?”他弯弯眼角,嗓音透着清朗的笑意。
付宜松思考了三十几秒才想到一句绝佳的反击,但由于停顿时间过长,此刻反唇相讥显得自己有种绞尽脑汁的刻意,于是作罢。
他抬指点了音乐播放器,这自恋鬼还真就开始放起自己新出的英文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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