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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是他不服从安排,公司那边威胁,有点要封杀他的意思。
心情本来就烦,还碰上亲戚家的叛逆孩子逃学,他顺带做好事给人拎回学校,转头却在门卫室的登记单上看到烂熟于心的名字。
全市能有几个人叫付宜松,况且他把她的字迹都仿到手了,形T要丰润,横划轻,竖划重,每一个都要描得JiNg致,最后一笔通常克制着一顿。行笔时快时缓,是她为了偷懒练草书养成的运笔习惯,写的字超过二十个就开始连笔变潦草。
他捏着那本登记册,在凛凛寒冬笑得春光满面,第二天特意把自己收拾得光鲜,掐着点候在门卫室堵人。
付宜松最终还是上了他的贼车,她向来是个“不好吧不好吧……那也行”的人,对他的敌意有一半源于愧疚,践踏真心不至于让她惭愧,但践踏真心并被狠狠戳破就能让她虚张声势地破防。
她用眼角余光打量身旁人,他打扮得极为SaO包堪b走秀,眉钉、耳骨钉都钻光闪闪,脖子上挂了个银质项链,搭在方向盘的五指有三指都卡着戒指。
付宜松就喜欢在心底贱兮兮地锐评所有人:分手五六年,归来还是个二流子。
但脸依然是好看的。
他心情大好,时不时偏头瞧她:“有听我的新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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