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么的,我忽地就想起了小时候那双最喜欢的兔子手套。只能包住那时半个手掌的手套,我送给他了。虽然后来回家时心里有了那么一点小后悔,却再没想过去讨回来。
呵,一把年纪的老男人了都,兔子手套什么的,也太搞笑了点。
“哥哥,那双兔子手套,你还留着吗?”
话一出口,我就想扇自己一耳光。
那时顿住脚,回过头来时眼睛亮得像块碳。
“在我的枕头下,一直都在。”
这个世上,有一个词叫做干柴烈火。这个世上,也有一个词,喜欢与干柴烈火手牵着手出现。
那个词,叫野合。
不知道是谁先扑到了谁身上,也不知道是谁想把谁吞吃入腹。我不知道他想什么要什么,我只知道我想什么我要什么。
我想他撕了那层道貌岸然。
我要他干我。
唇齿碰撞得厉害了,嘴巴里都泛了股子咸腥味。不顾一切地撕扯着他的衣服,撩拨着他的欲望。我在迫不及待,迫不及待地等着他来贯穿我。
可是,他的欲望睡熟了。
我的心凉了。
分开贴合许久的身子时,我其实是觉着无比悲凉的。五六居然沦落到要像个男妓样出卖身子来换一些可笑的言语,两次。可瞧进那时黑得像墨样的眼中时,我竟然也瞧见了悲凉两个字。
不是五六的悲凉,是那时的悲凉。
“修砚。”
林里惊起了一众飞鸟。
一直都知道,那时其实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举手投足里都有说不出的华贵。大花也生得一副好皮相,却终究输在那一分名门望族的典范之上。
可是大花简单,像是一杯水,清澈见底。
而那时,是墨。波澜不惊却永远触不到底线。
我要的,是清水白开的简单日常,不是泼墨风情。
一如当年我珍爱的手套,那时容不下,戴在大花手上,却是刚刚好。
“那次去半山的别墅时,我放了窃听器在沙发中。如果这是你想知道的,我可以告诉你。花非花在仰光被设计的事,主谋不是我,但他去仰光的事,是我放出去的。”
那时用那双优雅的手,优雅地系回一颗颗被我扯开的纽扣。
“花娘很机敏,但凡有些风吹草动便想好了动作。只是,若她知道自己呵护了多年的宝贝其实毫无关联,会不会悲痛万分?”
我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
“拍卖会上的那口锅,也是我特意安排的。那是一个信号,为你而出的信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