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临走前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大概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转身走了。我在后面扬手笑。
我说,花,咱们京城见。
后来,不出所料,找回那条链子果然只用去不多会的时间。瞧着满屋子的吃穿用度,一时没忍住又小小煽情了一下。怎么说也是住了两年的地方,没感情是假的,更何况住这儿的时光的确也称得上幸福。一想着以后大概都没机会来了,多少还是感伤了一下下。又觉着东西留这儿也浪费了,索性抽空去了趟镇子里,通知大伙来把东西全搬回去自个儿吃用,还被众人唏嘘着感谢了N久。
总觉得,像在交代后事样。
最后,还是慢吞吞的上了路。那一路上,各种颠簸各种无奈,懒得再吐槽,浪费时间而已。真正要说的是,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在深夜二度降临时,我还是乖乖滚回了四九城。
更准确地讲,是四九城环外那时的行宫。
你问我为什么不去那家本宅?首先,我不知道。其次,上回来时,其实就是进了这儿。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在二十年前那场粉饰过的硝烟后,我与花娘的存在其实已经等同于进了灰色地带。那时是家主不假,却也仅仅是那家的家主,上面还有一群老不死的长老压阵三家,带我或者花娘进本宅,口水也能把他给淹死了。
更更更主要的是,开场时我就说过了,我的直觉向来是准得要死。我说花娘不在本宅,她就不在本宅!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事实上,当我夜探那家外宅时,无形里等于掀开了另一场风雨的序幕。
但那时候,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那家的宅子在荒郊,林木葱葱的,比较适合潜入,不适合逃跑。而我第一步上,就错了。
我没潜入,先做起了偷窥。
那些个繁茂的枝桠给了我相当的便利。开玩笑,怎么说花娘也训练了我十多年,再怎么偷懒不动的,爬棵树还不像玩儿样?选了棵最靠近房子但也最繁茂的树爬上去时,透过枝叶最先瞧见的就是那间我住了一晚的房间。暖色系的主调,比较符合我审美的房间,灯光大亮,但是没人。扭个头再瞧隔壁时,瞧见的,是一间里外透着诡异的房间。
纯黑的窗帘,纯黑的摆设,纯黑的壁纸,连床都是黑的,弄得灯光都影影绰绰。要不是窗帘大开连带着灯光最亮天上月光也够足,真能当成间鬼屋了。就是这样我还忍不住打了个激战,这么变态的房子,住进去,别说我这种黑暗恐惧症患者了,就是正常人大概也能给逼疯了。
而最诡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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