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瘫着脸进了会场,趁着人多溜上了楼自行动作。我一直躲在人群中看着他,直到人消失在楼梯上了,才放心大胆地去喝酒顺便搜集情报。我放心,是因为凭他的身手,就算懒得掉渣了,也能轻松完成这种小儿科的作业。
也就是在我刚刚从侍者盘子上取下一杯香槟的光景里,那个男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本地商会的会长,某些家族企业的头,一个背后里的水不知道有多深并且让人一眼就觉得最好这辈子老死不相往来的主。
他就那么突兀地站在我面前,端着一杯酒,浅笑吟吟的,跟胸前别着的蔷薇一样令人讨厌。
花先生,久仰大名。
那个男人,一张嘴就点破我身份,实在没法不让人警觉。虽然不想承认,可是,我还是实在没品的绷紧了全身肌肉。
那个男人,无形里就散发出一种畏,能让世人骇意发自骨中的畏。
花娘曾经说过,当你遇到一个一眼就觉气势被完全压制住的人时,无论是敌是友,想要活命,就保持微笑转身离开。
那个男人,既然知道我的名号,自然也能将我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明知道这种时候转身走人是最明智选择,可五六才刚刚上楼几分钟,我是死都不能开溜。
于是,我咬着牙根咧嘴笑。
我说,啊呀,先生,我认识你?
那人居然笑得更欠扁,说得话也更更让人火大。
他说,没能想到花先生也会对这种无趣的宴会有兴趣,没有亲自发邀请函到府上实在是失礼。下次宴会时,那某一定亲自送请帖到府上,也好免了花先生出门寻找。
够狠,够毒!一番自贬味十足的话硬是噎得我半晌说不出话来。哼,要不是因为我家教良好,真想一杯酒泼到他脸上。
哈,不就是打伤他两个客人还是手下什么的弄来两张请帖顺便偷个锅吗?
至于这么挤兑人吗?
只是,还没等我想出点什么来还给他时,人居然屁股一扭就闪了,只恨得我差点捏碎了水晶杯。不过,眼瞅着他身形一闪往楼上走后,我又差点把心吐出来。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五六还在楼上啊!
结果,几分钟后,就瞅见五六阴着一张脸从楼上窜下来,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再没回来。脚趾头都能猜到,他这是被那人当场抓了包。换成别人别地,不用花娘动手,我也会毫不讲情面地把他踹湖里,免得他丢了花家的脸。
可换在这儿,感谢上帝,能让五六好运到全身而退。
那个男人,真是一种恐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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