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腿。
要做一张合格的人皮其实很简单,十二个钟头的浸泡就算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不过是些琐碎的基本功。东想西想的,回过神来时,车子居然已经驶到了某座山腰上挂名在五六身上的公寓前。
也罢。
☆、章回 十六
坦白来说,花非花是个好男人。
虽然对他没有多大印象,不过这具身子还是多少有点记忆。退一万步讲,买房子时首先想到的是把户主填上五六的名,就足以说明花非花这个男人还是能靠得住的。
当然了,假如他是我的菜,的话。
可惜,叶修砚的眼眶子太窄,除了那时,真就没再能放进别的人进来。
不过眼下,花非花还是有能用的地方。
多年没来过这宅子,里外飘着的除了灰尘更多的是死气。瞅着这脏乱差的房子,脚趾头都跟着发怵。只是怵归怵,该进还得进,该翻,还要翻。
找能用的福尔马林其实没浪费多少时间,当然上来直奔地下室的决定也起了很大作用。角落里翻出那瓶可能是被花娘遗弃的刺鼻液体后,把怀里揣了多时的皮扔进去,剩下的工作就是满房子翻照片了。
结果,真是出了奇的怪,挺大一房子,又是住了多年,当初腻歪成那样的两人居然就没留下一张照片。东翻西找的,开始还能耐着性子一件件东西翻看着,后来火起,干脆直接扬。
好,真好,够厉害!
别让我知道是谁偷走或者销毁了这房子里所有的照片,否则我让他她它后悔生到这世上!
然后,夜里八点,我盘腿坐在地板中央,周围落了一地烟蒂。当半点的钟瞧起来后,我捞起沙发旁的电话试着打了出去,号码是咖啡店里那时曾经送出去的名片上印着的一串数字。没想到的是,电话居然还能用。
更没想到的是,那边居然在响到第二声后就快速接了起来。
“五六?是不是你?你回家了?”
果然是花非花。
虽然懒得想,不过这会还是顺便动了动脑子。那时不会闲着无聊盘下花非花的咖啡馆,也没记得他有过见人就塞名片还是塞别人名片的习惯。绕来绕去,两个人合着是唱双簧来的。一个不小心泄露自己的号码,另一个不小心在推广时推广到我面前。
无聊。
“五六?五六?”
电话那边还在急嚷,我吁气,随手点上最后一颗烟。
“叮铛,五六不在家,我是叶修砚。花非花是吧?我在五六的房子里,有事请教。”
那边沉默了足足一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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