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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说,盛名在身却是鲜少露面,着实令许多竭力想要攀附奉承的人焦头烂额不得其法。
很多的据说,全部加起来,也不及我某天不经意间的一眼。
那是个阴蒙蒙的傍晚,我站在路边等红灯时,下意识地扭头看向街的对面,刚刚好看到叶修砚从便利店里走出来。隆冬时节,风大,天也阴冷,他只穿了件单薄的呢子大衣,越发衬得人,干涸。脸色也很苍白,走到车前的几步路,感觉像在飘。
绿灯了。
我再度扭头去看他时,他已经钻进车子离开了。沧桑地像是上个世纪的车子,载着这个城里的王者,很快消失在街角。
那天,我忽然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
然后,我便启程了。
没有目的,也就不计较路程与时间。走遍了世界各地,学会了很多种菜式,也见了很多人,很多事。偶尔在某个不知名的国家的不知名的街道的不知名的酒吧里喝着不知名的酒时,心脏会不知名地抽动一下。
有些难熬地疼痛。
某天,我甚至遇到了当年花娘放言为真爱的大厨。他在地球的另一边,开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馆,最拿手的是一道龙虾盅。整只的龙虾剥出肉后,壳里涂满酱料,再塞上米粒虾肉时蔬,用蜂蜜封层,最后上锅蒸。
我吃了一口,眼泪却哗地一下掉下来。
他在旁边用蹩脚的中文对我说抱歉,说不该放太多的芥末,说曾经他心爱的女人也是吃了一口后被呛到眼泪直流。
我只是微笑着说谢谢,然后离开。
我想,我知道花娘当初为什么会留在那个男人身边大半年。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她想学会怎么将那道龙虾盅做到完美,以便在回国后可以亲手给自己的儿子做一次。
我哭,仅仅是因为,那种古怪的口味,其实是当年五六的最爱。
我跟花娘,终究没有机会能做一次龙虾盅给五六尝一尝。
那一晚,躺在异国他乡的旅馆中,枕头上散发着难闻的西方味道。我忽然觉得,要回去看一眼。
只一眼就好。
然后,我回去了。
距离我的旅行,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两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也可以什么都没发生。
我再一次听到了据说两个字。
已经站到顶端的叶家,一夜之间所有资产突然被全部捐进了三枝基金。叶修砚第一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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