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凭她的道行,想跟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交朋友,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话又说回来,也是梁曼宁比较好搞定,换做谭米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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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瑾刚刚在脑子里做出这样的假设,就听有人娇声娇气的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不由为这天注定的孽缘而感到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有没有玩过qq炫舞的小天使,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双手,《动情》搞起来
第009章
前女友的写作风格与郭敬明有几分相似,极其善于用大量笔墨,从多个角度来描述服装,在那本时,于瑾就知道谭米雪喜欢穿价格昂贵,华丽又繁重的裙子。
从作家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可以塑造假千金骄奢的性格,一方面可以对比真千金清贫的处境,是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放在现实却并非如此。
起码在于瑾看来,不管是极具欧洲宫廷风格的泡泡袖荷叶边白衬衣,还是有些洛丽塔意味,用蕾丝、轻纱、蝴蝶结组成的连衣裙,穿在谭米雪身上都毫不违和,甚至让她甜美漂亮的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在非主流成为主流的时代,谭米雪才是真正意义上充满个性的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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