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笔和软笔本质上是相互促进的,而瘦金体笔画纤细,行书较快,更是书法当中最适合两种笔通融之一,于瑾不便说自己一点不会,那就太拙劣了,我前两年暑假的时候跟人学过一段时间。
那正好,你也来练一练,毛笔字可不能搁置,搁置久了就荒废了。
还是算了,我都好久没有写过了。
于瑾这句话并非自谦,大学毕业后她就再没怎么碰过文房四宝,只是在国外居住那两年,偶尔当做才艺展示一番。
外国友人,可比梁曼宁还好忽悠。
好久不写怕什么的,别不好意思。
梁曼宁只知道于瑾字好看,却从未见过她写毛笔字,也跟着撺掇起来,就是,写一下嘛!
于瑾不好再推拒,只能硬着头皮从梁玉生手中接过笔。
书法搁置久了确实会生疏,她没有刻意的装假,随着性子写了一首《野望》,不出彩,也没出错,中规中矩的。
但梁玉生还是礼尚往来的把她夸上了天,你这写的相当好了!至瘦而不失其肉!好字!好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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