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改变过,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某一个阶段的取舍,不能代表全部。
谭米雪趴在杂志社天台的栏杆上,忍不住长吁短叹,觉得自己和于瑾真是天生的孽缘。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记仇的人,不论她有多气愤,多难过,只要三两天,最多一周,她就会忘得干干净净,从某种意义上讲,她是极端乐观的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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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初到伦敦的那段时间,面对着完全陌生的世界,谭米雪是真真切切的在心里恨于瑾,不单单恨于瑾无情的抛弃,而是恨于瑾一次又一次让她的生活翻天覆地。
即便是这样,谭米雪也必须承认,她很快喜欢上了那个地方,那所学校。相比在外国语大学每天死记硬背绕口的阿尔巴尼亚语,她在圣马丁的时装设计系简直称得上如鱼得水,只要她愿意,就能取得很好的成绩。
其实谭米雪真的非常不喜欢学习,连最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都是陈安娜哄着劝着强迫着,砸了大把大把的钱,才让她顺利念完的,后来上高中,考大学,就算她嘴上不说,心里也是在和于瑾赌一口气,想要考到京城去,让于瑾能刮目相看。
只有在圣马丁的那两年,是谭米雪平生第一次为热爱和梦想而努力,而这让她可以遵循自己的意愿,尽情做自己喜欢的事,用自己的能力获取认同,夸赞,成就感,这种滋味好的不可思议,就像亲手栽下一棵树苗,每日浇水除虫,精心呵护,眼看着树苗一天天长大,变成参天大树,结出饱满多汁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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