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年代的拘留所哈!
众所周知,拘留所的羁押对象一般那都是行政拘留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群,羁押期限一般是十五日,最长可以达到二十日。
除此之外,还有被刑事拘留的人,一般情况下,是要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如果说是在二十年后,随着司法已经逐步公开透明化,其实在拘留所里的日子也不算特别难过。
首先一点,进来的大多都是些因为酒驾,或者是寻衅滋事之类的小事儿进来的,相对地都比较文明。
大家最多也就是蹲个二十来天,没必要整什么牢头狱霸那一套。自然也就基本杜绝了老人欺负新人啥的情况了。
其次,随着监控什么的安装的也很到位,大家都是进来接受处罚的,犯不上再给自己“加个活儿”。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官方对某一件事情重视起来以后,其污秽肮脏的角落基本就会被清理干净,扫-黑的高压之下,也不存在什么社会大哥的出没了。
但在这个年代,拘留所里的风气,还是有些恶劣的。
在司法普及程度不算太高的2001年末,能关在拘留所里的,那都不是啥简单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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