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但耳朵听得很清楚,就点点头。“我想喝水。”我说。那眼睛像是掬了起:“好!”
但血雾提醒我了,我还不能离开,我寻求的不是它,而是某种更鲜妍的红色。“等会儿,我得……”我想换个地方,但厚毛毡让我不太能动弹,约丹斯又箍得很紧。到我终于回了头,埃文对约丹斯说他这样会把我的左胳膊弄得更糟,我不苟言笑的老师也来了,然后是学士。我周围都是人,在被人潮吞没前,只来得及向那个方向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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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我忽然想到。他不喜欢约丹斯,如果不单单因为他姓雷纳。不过一般来说会记这么久吗?而即便能记很久,别人会忍这么久又发作吗?
所以我马上觉得好笑起来。但考虑这个人是坦桑格,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确是很能忍又不太能忍的。总之我那天要把赢下的桂冠送给他,可是被约丹斯发现我伤得不轻,跟老师他们提早将我带离会场,绑在一块用来止血的厚毛毡里。那顶奖品我当晚才收到,也没能参与公开的授剑式。
在房间整理物品时,我被那枚信物的断口划伤,细小的伤口涌出鲜血,这个插曲让我决定溜出房门,及时把东西带去。
我那六七年没见他,不过坦桑格是君主,戏班和吟游诗人都很钟情他,让我得以知道其间一部分经历。用如今民间的话讲,他的疯病那时已冒了头,杀伐既冲着敌人,也面向自己盟军。
一些曾助他夺得王座的家族,族人的首级被高高插在城墙上,固定残损尸首用他们生前的长枪宝剑,有外乡人到王城来,一眼便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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