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52">在刚才的十息间,他其实并非只是在观察四周,心间也在暗暗思索,早就已经想出了第一道附加题的答案。
“通奸之子,为弟为儿?
自然是为儿!
该当以宗法伦理论辈分,不可以用血缘关系而论,否则贻害无穷,会导致互相争夺家产、祭祀之权,屋中有怨恨生长,极易滋生邪祟。”
但是余缺并没有将答案润色一番后,便誊写在黄表纸上,一烧了事。
因为相比于第二道题,第一道题目的刁钻程度明显逊色了些。
他若是想要争夺高分,得好好考虑一番。
目中纠结一会儿,余缺不再犹豫,摊开黄表纸,张口润笔,伏身在黄表纸上写起来。
他的开头第一句便是:“子将随谁,皆不随也。”
随后余缺精简文笔,直戳要害:
“为官为神者,当不受伦理规矩束缚,而知规矩者,仅牧民之绳而已。
今有子通奸其母,务必再晓其情,才能判罚。
若母者通奸,重罚之,游街示众。若子者诱奸,重罚之,阉割宫刑。若丈夫残暴待家,或助纣为虐,亦当重罚之,戴高帽、骑木驴…
此三人,幼子既可通奸,无论何种缘由、年岁,其皆已长成,譬如猫狗性熟,自当流放于天南海北,各自一户,不必再为一家。”
细细写完一番,余缺展开黄表纸,缓缓吹墨。
纸上的内容,其大致意思便是,压根不需要根据常理来判罚此案。
哪一种处置方法,最能弹压当地,肃清风气,便应当选择哪一种,余缺还一一列出了具体不同情况下,刑罚轻重的处理措施。
以及重要的一点,那便是通奸之子,既然能通奸,证明已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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