梢都是欣喜,鼻尖被风吹得发红,却依然昂着脸热切地感受这场冷寂。
他心口有些微不可察的疼痒。
三年前在京市孤身等候的那场初雪,直至此刻,才算是终于落下。
柯煜走过去和林喜朝十指相扣,两个人呼出的雾气交缠在风雪中。
林喜朝感叹说,“真好啊。”
“好什么?”
她往后看,餐厅里亲朋相聚,转过身,柯煜就站她身边。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生活就是这样了。”
好到希望时间能够停止在这一刻,甚至可以结束在这一刻。
柯煜沉默,捏了捏她的手,“还有个东西,你还没告诉我。”
“什么东西?”
他带她上了二楼自己的房间,从抽屉里翻出了一个笔记本。
柯煜说,“昨晚上从京市带回来的,一直都忘了给你看。”
厚厚的笔记本翻开,上面是一张张拼贴画。
“我寄给你的胶片,时间只截取到了高考结束的那一刻。”
但是在两个人相遇之前,柯煜在国外游离奔走的那段时间,他一直没停止过每日记录。
去美国去挪威回京市,日期序列下的一些风景、路标、人像都被他洗出来,剪下来,做成了奇心巧思的拼贴画。
林喜朝一页页翻着,后摇乐队的海报上张贴着卑尔根的天鹅和日落;南加州的晨曦像融了一半的黄金,明暗光线的交界处,柯煜正踩着冲浪板被海水扑打;京市livehouse的店址、10秒黑场的彩排间隙、拼接上了他从程叩泊饭店外,拍到的林喜朝饥肠辘辘的沮丧身影。
那天是胶片时间的终点,却也是他们再次相逢的起点。
林喜朝扼住呼吸,僵硬地蜷起手指问他,“你现在怎么不拍了?”
柯煜轻轻摇头,“遇到你之后就不用拍了,接下来我所见证的高光时刻,一定会有你的参与。所以,也就没必要再单独记录了。”
林喜朝手指有些微抖,她抿唇静默,翻开笔记本的下一页,无法克制地睁大眼眸。
目之所及是一张皱巴巴四分五裂的毛皲稿纸,被干化的胶带纸艰难地稳固拼接,上面的字迹已经脆裂晕开,模糊成不可辨析的墨团。
这是,两年前被她撕碎的告白。
看到的这一刻,她整个人像是被架在炉火中炭烤,劈里啪啦地裂出一些烧焦的晦涩情绪。
她不可置信地问,“你居然……一直留着?”
“当然了。”
柯煜懒洋洋地注视她,好像这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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