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如此调兵遣将?杨芳、怡良革职留任,待奕山、隆文到日,合力同心,共筹谋划,剿杀英夷。”
1841年4月10日,奕山到粤,驻足韶州,上奏道光帝:如先到广州,拒绝通商,夷必攻城,现各省兵力未全,恐难应敌,不如先于韶州待大军集结,妥当之后再赴广州。
道光帝谕曰:战事瞬间万变,朕不遥制。奕山、隆文等妥筹密商,一俟续调官兵炮位足敷剿办,水勇快艇足资遣用。乃仍遵前旨,断其后路,四面兜擒,克服相港。
13日,奕山抵达广州,谓祈贡、杨芳、隆文道:“百年侵浸,粤民皆汉奸,粤兵皆贼党,不可重用;待湘、川、黔、琼等七省联军到齐,方可大加挞伐。”
一月后,各省援军至粤,奕山督饬1700精兵,夜袭白鹅潭。英人无防,两船被毁,三士兵伤。
奕山六百里急奏:5月23日夜,奴才督兵船百余,载火箭、硫磺、硝石等易燃物,烧白鹅潭逆夷大船六,小船十余;毁二沙尾小船数只;逆夷被毙及溺水者无数。
杨芳不以为然,窃叹:“小题大做,哄欺瞒骗,事且败而局难收。”
义律亦恨奕山、杨芳出尔反尔,饬命再攻。英舰得令,狂轰广州西炮台,一小时即破。英军登陆,再占十三行。另一队英军,沿珠江西侧水道,直攻广州城北越秀山,次日占领四方炮台,居高临下,炮轰广州城。
奕山督率18000兵勇,顽抗;杨芳更是孤立城头迎炮火怒骂:“丑夷!要打死老子耶!”
两日之内,清军亡五百,伤一千;英军仅九死八十伤。奕山不敢再战,竖立白旗,遣广州知府余纯保与义律议定广州和约。
条约五款,一、三位钦差大人与各省官兵,六日之内全出城外,远往二百里外驻扎。二、赔银六百万两,明日先缴一百万两,自明日起,七日之内,务必缴清。三、英兵占据各处,仍行据守;待款项缴清,炮台奉还,兵船亦退出外洋。四、各馆被掠诸件,须于七日内如数赔还,并十九年误烧吕宋船一事,亦要七日内赔还。五、此各端须要广州知府奉有三位钦差大人会同广州将军、两广总督部堂、广东巡抚部院六位会衔公文,令其代行议定依议办理,方为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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