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风衣对店员说:“帮忙给我的雌虫找一套,也是深棕色。”
店员很快找出来一套。尺码很合身,腰身贴合没有赘余,我替加维斯扣上大衣的扣子又转圈打量了他一遍。
一贯沉稳的气质加上简洁大气的款式让他看起来无比光彩耀人,任谁也无法将他与几天前那只狼狈憔悴的雌虫联系起来。
“太合适了。”我赞叹道。不等当事人发表什么话,我抢先一步告诉店员把衣服包起来。
多么霸道的雄主,完全不管别人的意见。我暗叹着,继续拉着军雌在店里转了起来,指着一件又一件衣服让他试来试去。
等手上提满购物袋后,军雌额头上已经冒出细密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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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衣服怎么不算一种体力劳动。看到对方头上的汗珠,我有些心虚地移开了头。
“回家吧,我做排骨给你吃。”
两个人手上提满购物袋,衣服、鞋子、装饰品……应有尽有。走在步行街上也算得上是条独特的风景线了。
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衣服一股脑儿丢给加维斯,让他放到衣柜里挂好。我从冰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排骨,焯水、准备配料、捞出排骨和配料一起放进锅里炖。想要吃软嫩入味的排骨就得多多炖上一会儿。我预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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