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街上几乎一点动静都没有,想要招手打个车都难。我思考了一下,决定把他带到附近的一家昼夜营业的小诊所里去,先挂个点滴,等退烧后再考虑其他伤病。
诊所里的灯光不算很明亮,但比起手电筒或是昏黄的路灯要好很多。
那个男人经过医生的一番简单检查,已经吃过药,躺到简陋的铁床上接受输液了。
治疗费用当然是我掏的。他身上除了一件破T恤和一条烂裤子之外别无他物,医生问他话时,他也是呜噜呜噜地说不清楚,我甚至有点怀疑他是精神病患者,智力低下、脑子有问题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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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他的眼睛倒完全不像是那种神智不清的傻子。
在他昏睡着输液期间,医生又给他简单做了些检查,告知我此人身上有三处新伤及多处旧伤。肉眼可见的右手臂骨折自是不用提,除此之外右脚踝也有一处扭伤,胸口一道尖锐物体所致的划伤,没处理好,有些发炎,也正是因此而引发的高烧。
这几处新伤还可以说是因被抢劫或被围殴所导致的,可检查出来的旧伤却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他的身上竟然有多处鞭打所致的细长条状瘀痕,而导致他说话不清楚的原因则是舌头上的一块陈年烙伤。
都进入法治社会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会有人受到这样的鞭打和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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