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不是从母亲的肚子里爬出来的,而是从血液里诞生的这件事,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
因为我不想被人当做怪物。虽然我本来就是怪物,但我很喜欢人类,喜欢和人生活在一起,吃人做的食物,看人拍的电影,读人写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也会很开心。
养大我的人叫阿斯莫德,他是我的哥哥,是父亲在几百年前创造出来的。和我一样,他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血,是父亲生命的延续。阿斯莫德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亲,也是我唯一的同伴和知己,和我一样,他是个怪物。
不过,明面上,他是这个帝国的主人。父亲早年间创立了一个宗教,现在这个宗教是帝国的国教,不只是一般人,就连皇室都信仰这个宗教。阿斯莫德是现任教皇,等于是帝国的实际掌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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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皇帝在阿斯莫德面前的样子,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他好像很喜欢阿斯莫德,无论阿斯莫德说什么,他都会乖乖照做。
当然了,大家都很喜欢阿斯莫德。同样的,也喜欢我。我和阿斯莫德就像两个漩涡,永远有人往我们身边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还以为是我长得好看,又身份尊贵,才会被那么多人喜欢。没关系,我也很喜欢人,这种感觉也不赖嘛。
但阿斯莫德不喜欢人。不止一次,我看见他表情冷漠,眼里是藏不住的憎恶。“别和人类走得太近,梅菲斯特,”他告诫我,“你越来越像人了,这样不好。我们是狼,而人类是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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