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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根,白皙之中透着粉红,是一种健康又诱人的肤色,干净却又很有肉欲,甚至有点“晶莹剔透”的感觉,还当真配得上“玉茎”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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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瑾甯望着这根“玉茎”,都已经看了好一会儿,竟也没有排斥厌恶的感觉,令她自己都讶异不已。
她的眼神、她的反应却令谌墨白很是受用,他故意问:“喜欢么?昨天仔细看,是不是很可惜?”
周瑾甯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谌墨白笑着说:“那不如今天好好看看?”
周瑾甯没吭声,但目光的确很快又回到谌墨白身上,因为他身上某处顶端的那颗珍珠,实在是抓人眼球。
居然在这种地方镶了颗珍珠?仔细看看还会发现,那颗珍珠之下,还有一排珠子,不过是在皮肉之下。
这种做法,应该叫“入珠”,周瑾甯略有耳闻,但还是来这儿之后才见过。“骄阳”身上也有,不过,当时周瑾甯没怎么细看。
他们弄这东西可不是用来欣赏的,而是为了“功能”。干他们这一行的,入珠应该是标配,就像送外卖的要配电动车那么平常。无论他们入行的时候,先天条件多么优越,“入珠”都是必须步骤。身上有了这些小道具之后,干活的时候也的确可以省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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