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皮鞋踩地的啪嗒声音不断从远处传来,那声音由远及近其中还夹杂着一些细微的抱怨声。
“什么嘛?今天居然下班这么晚,真讨厌……”,青年踢踏着脚上并不舒适的皮鞋,心里满是怒气,“反正也是日结的,钱已经给了,明天我就不去了,我要休息一天”。
既然决定不去了,想到明天可以睡个好觉,青年开心地迈着步子一脚一脚踩着自己影子腰部前进,一心踩影子的人没注意前面的路。
直到发现自己踩到血时,他嘴角一扁,什么嘛?他的新鞋子居然踩到血了,不想多管闲事,正想佯装没看到瘫倒在路边的男人,继续踩着影子大步迈过即将陷入昏迷傅恒白,一张沾满血迹大手握住了他的脚踝。
“救救我…”。
好嘛,现在不光鞋沾上了血,他的裤子也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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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恒白终于在人即将陷入昏迷时,用尽全力握住了这一颗不知是福是祸的救命稻草。
唐棠用脚踢开了男人紧握的手,蹲下身拄着脸看着浑身鲜血的男人,这个人一看就是麻烦,身上全是弹孔,救了他也不知道值几个钱。
距离上次昏迷清醒的事件已经过了一月有余,有改变也有未改变的地方,改变的是送他到医院的那个人向他赶来的属下要了一笔钱便离开消失了,这是以前从未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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