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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少时曾因妖力失控伤过人。”
他口中所说,是百余年前的旧事。
抚养明照的迦叶坛首座一向主张尊重弟子的天性,只教他念金刚、楞伽一类的经书,再传授一些简单的心诀,以压制体内翻腾的怨愤。如此漫不经心,也难怪明照半只脚已经迈进了行六虚的门槛,还是会因不能很好地控制冲激的力量而做出伤人之举。
虽属无心,但也实在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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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院首座便常以此为由传召他到跟前,有时是誊抄经卷,更多的是跪在小禅房里,听身后的尸罗鞭“嗖嗖”作响。
三十鞭,一下不多,一下不少。
他说得平淡,于霁却听得大为光火,连着深呼吸几次才勉强制住骂人的冲动,好说歹说劝着人在床边坐下。
“他这多少得带上点私怨了吧,就没人管管?”
“本就是我有错在先,受刑该然。”对他突如其来的情绪很疑惑似的,明照歪了歪头,解释道:“况且三十鞭于我不痛不痒,自然没有知会首座的必要。”
“有错在先?你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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