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shavesomemoreexcellent…waysofsettlingdisputesthantheoldandbarbarousoeralltheseturies.”国际关系研究中有一项极为重要的发现——任意两个民主国家之间,从未发生过任何一场战争,此即DemocraticPeaceTheory民主和平论,DPT,并且似乎证实了康德及其他十八世纪Enlighte启蒙运动思想家所提出的理论概念参见参考文献[1]另一位政治学家JackLevy曾经说过“TheDemocraticPeaceTheoryesascloseasanythingwehavetoanempiricalwiniioions.”“民主和平论是国际关系里最接近于经验法则的理论”,即通过观察现实现象、根据经验得出的法则,见参考资料[2]。当然,并非所有学者都认为民主和平论一定是对的,此理论本身也有许多关于定义的问题,如:我们如何定义民主?全民公投选举领导人足够吗?还是也需要言论、集会等自由的保障?我们又如何定义战争?如果将战争的定义扩大并包括smallskirmishes边境上的小型冲突,民主政体之间是否确无战争发生?亦或是世界上民主国家的基数过小据《经济学人》的Democradex统计,2023年全球167个被统计政体中,74个属于fulldemocracy或fweddemocracy,59个属于authoritarianregimes,34个属于hybrids,因而战争发生的概率也较低?
但,即便有这些源于科学角度stificmethods的疑问,民主和平论仍旧给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以支撑民主政体导致和平的论点:即,如果一个国家的政体因权力分立separationofpower而使得总统的决策必须通过普选产生的议会裁定才能生效,那么如发动战争这种劳民伤财的决定,或在未被袭击的情况下挑衅别国、可能引发战争的政策决定,其被通过的几率,就要比领导人一人独断要低得多;同样的,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必须经由全民投票的程序方能当选popurrepresentation,那么如发动战争这种劳民伤财的决定,或在未被袭击的情况下挑衅别国、可能引发战争的政策决定,实际上极可能导致一个领导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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