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上面的血迹洗一洗,可比邓肯穿的这身破烂衣服强多了。
死人衣服照样穿。
他都穿越了,还有啥好忌讳的。
天色渐暗。
邓肯这个时候才有精力去消化原主人的记忆,这个家伙居然跟他同名,倒也省事了。这幅身体原主人少年时父母双亡,靠着亲戚接济长大,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声名狼藉,好在他那时已经十三四岁了,算是半个劳动力,总能混口饭吃。原主成年后被托关系送往城镇铁匠铺学手艺,其实就是打杂,那老铁匠根本就没认真教他。
这个家伙不老实想走捷径,跟隔壁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勾搭在一起,最后事情败露只能灰溜溜地跑回这穷乡僻壤的小山村。
原主的记忆没啥东西,他记忆最深刻的部分居然全是那皮肤雪白的老板娘。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至于这次屠村的起因就不清楚了,原主只听到一句‘你们这群该死的贱民’!然后就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这些个溃兵见人就杀,其他人只能奋起反抗。
按照邓肯的猜测,起因肯定是溃兵洗劫村庄,不是因为抢夺财物,就是因为凌辱妇女爆发了冲突。
吃了败仗,屠一些贱民出出气,发泄一下,老帝国传统了。
帝国的军纪相当之差!
他们稍微溃败动不动就是洗劫附近的城镇村落。
天色渐晚。
四周荒山野岭,邓肯也走不了,他将尸体收拢了一下,找了个相对干净的房子,用茅草铺了铺,凑合睡了一晚上。这村庄早被收刮的干干净净,就连一只鸡都找不到,窝棚里面没有任何牲口,只剩下一点牧畜的粪便。
第二天一大早。
他将遇难村民的尸体堆在木屋草垛那边,找了些柴火,迎着天边的晨曦,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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