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不急着效忠尤瑟王了。”
以邓肯的强大实力,这一战过后,统一不列颠岛并不难,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尤瑟王在正面战场上根本就挡不住。
到时候估计就是刘邦看项羽的表情——这还是人嘛!
要不投了吧。
来得时候,这些不列颠贵族骑士还心里有点倨傲,觉得邓肯名声虽然很大,但他们也是优秀的骑士,还是领主,有自己的部队,怎么样也得给他们一点点尊重。
说实话,现在埃德蒙森一想,觉得邓肯当时已经很给他们面子了。
这些不列颠贵族骑士麾下也有一千来人,如今大部分人的心思都有变化,甚至已经有人准备改换门庭了。
不战而屈人之兵。
一千人里至少有一半以上准备归附于邓肯。
最后必须提到一点,埃德蒙森跟在那位大人身后冲杀,实在是太爽了!
他从没有杀得如此酣畅淋漓过。
不管是轻步兵还是重步兵,全部都是切豆腐一样直接凿穿,而且还不会迷失方向,杀穿敌阵后,还能喘息一下,调转马头,跟着那位大人一起换个姿势再冲一波!
这简直是天生的骑兵统帅,埃德蒙森此时只能想到一个历史人物,那就是亚历山大大帝和他的伙伴骑兵。
邓肯骑马的身影在队伍最前方。
他的披风已经脱下来了,难怪将领都喜欢披风,这玩意儿其实是用来擦血的,就跟红缨枪上的红缨一样,防止血留下来握不住枪杆。
邓肯杀得太多了,身上都被鲜血浸透,血液凝结了后很不舒服。
这一战他正常发挥。
誓约胜利之剑的手感非常好,不愧是顶着圣剑和神兵的标注,邓肯使用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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