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数步。
毕竟对方是有备而来,而己方则是被动迎击,凌晓不想杀弗伦,更是没有自信自己能杀得了他,见弗伦受伤,当即不再恋战,找准机会便向餐厅门口跑去。
“呵,爪子倒真是利得很!有趣!”身后,传来弗伦极有兴致的低笑,仿佛成竹在胸。凌晓心里猛地一沉,果不其然,她在踏出餐厅的第一步后便停了下来,紧咬着牙瞪视着早就将餐厅大门团团包围的士兵。
弗伦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大概所有人在看到他的行事之后,心里都只有这样一种感觉。
倘若他是正常人,在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的话,那么凌晓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让他因为忌讳而不敢妄自行动。但是倘若对方什么都不在乎,就算是拼着将沪市乃至全部的地盘都甩手不要,不去抵抗外敌,就偏偏想要捉她一个凌晓呢?纵使有三头六臂,凌晓也没有办法逃出生天。
——不,与其说是为了凌晓,倒不如说她更像是一个弗伦极有兴趣的附赠品。弗伦早就对于军阀的生活没有了兴趣,更是早早就在想一个抽身的方式,上辈子没有凌晓,他也这么做了,这次凌晓也顶多是成了一个催化剂,加速了进程的发展、连带着将自己也赔进去罢了。
凌晓扫过将自己围得水泄不通的士兵,判断着冲出去的可行性,但是背后的脚步声与枪支上膛的声音则告诉她,这大概只是异想天开。
“我实在觉得,你的做法很是不可理喻。”凌晓没有回头去看,有些冷硬地开口。
“很多人都这样说。”弗伦的声音中含着笑意,伸手钳住凌晓的手腕,将她手中的女士手枪卸了下来,“但是那又如何呢?我可不是为了别的什么人而活着的,只要我觉得这样最舒心最自在,那就足够了。”
凌晓毫无感□彩地勾了勾嘴角,任由弗伦捏住她的肩膀。她不想被抓,却也更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冒险。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既然现在没有脱身的几率,而弗伦又不打算伤她,那么还不如暂时顺着他,静待时机,而若是硬闯的话,枪炮无眼,她说不定会受伤甚至死亡,那可就更加没有后路了。
凌晓沉默的驯服令弗伦愉快地笑了起来,肩膀的枪伤仍旧在冒着鲜血,而他却像是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毫不理睬,只是拥着凌晓向前走去:“在想什么?希望你的三爷能够突然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吗?”
凌晓眯了眯眼睛,没有回答,有些可耻的是,她内心深处的确是隐隐这样期盼的。
“真是可惜,大概你的愿望实现不了了。”弗伦貌似惋惜地笑着,带着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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